近日,记者从防城港市旅游局获悉,2013年7月11日,广西4市边境旅游异地办证工作正式启动。
据介绍,从7月11日起,防城港市、北海市、百色市、崇左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为参加边境旅游的我国非边境地区人员签发边境旅游出入证。来自中国各地的旅客可参加有权经营边境旅游业务的组团社,在这4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赴越南旅游。
2012年8月16日,防城港市正式启动边境旅游广西区内人员办证业务,广西游客仅凭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到我市公安局东兴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出入境通行证。
据悉,目前,从我市到越南的边境旅游线路有防城港经海上航线到下龙、防城港经东兴口岸到下龙、防城港东兴到越南芒街这三条线路。我市旅游局计划增设两条线路,一条是防城港海上航线到下龙,由下龙走陆路回到东兴或从东兴出发经越南芒街至下龙,再由海上航线回到防城港的中越海陆跨国环线;另一条是延长东兴经芒街到下龙的陆路旅游线路。
据介绍,参加我市边境旅游的人员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边境旅游专用)时,需提交的材料有:(一)填写完整且贴有申请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边境旅游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二)符合《出入境证件照片照相指引》的制证相片一张;(三)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四)未满16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本人和监护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以及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如户口簿不能证明监护关系则还需提交监护证明材料;(五)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需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台湾居民可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边境旅游出入境证件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完毕,具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可延长至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