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财政部门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全力支持社会救助工作,市本级已筹措、拨付资金12126.8万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今年以来,市本级安排配套资金432万元,保障城乡**生活补助。其中,农村居民**生活保障补助每人每月提高到110元,城市居民**生活保障补助每人每月提高到245元,分别比全区标准提高10元和5元。特困人员供养方面,安排资金623万元,保障五保供养人员6688人;安排资金45万元,保障孤儿基本生活费1259人;安排资金60万元,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给予补助。
在社会救助方面,我市更是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在受灾人员进行救助方面,拨付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0万元,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安排灾后重建资金150万元,支持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拨付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资金12.8万元,为农村147254住房购买保险。在医疗救助方面,安排城乡医疗救助106万元,对因重病困难家庭进行救助。在教育救助方面,统筹安排困难大学新生资助资金60万元,普通高中**助学金100万元,学前教育入园补助经费49万元,中职**助学金40万元,原民办、代课教师参加养老保险补助资金74万元,营养午餐补助经费500万元。住房救助方面,安排危房改造资金960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557万元,争取自治区保障房建设资金5610万元。在就业救助方面,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121万元,重大项目安置人员创业扶持资金150万元,支持社保就业。在台风“威马逊”救助方面,筹措救助资金2427万元支持专项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其中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2077万元,市本级安排资金350万元。